为构筑浦东新区中医药产业发展创新体系,浦东新区中医药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特设立“中医药技术创新研发体系项目”。现根据浦东新区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发布2008年中医药技术创新研发体系项目申报指南。
一、 项目范围
1、继承和发扬中医药传统特色,利用现代科学理论和先进技术,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药新药;
2、中药创制关键共性技术的攻关。
二、 支持重点
鼓励申报单位围绕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糖尿病等重大疾病和疑难病、常见病等进行中药新药开发,重点支持:
1、临床确有疗效的名老中医方剂和医院院内制剂的中药新药开发;
2、新型中药复方新药的开发;
3、中药制药新工艺、新技术的关键技术研究。
三、 立项原则
1、产学研结合原则。鼓励产学研结合进行中药研究开发。由注册浦东的中药生产型企业牵头申报的中药临床研究项目,或与注册浦东的中药生产型企业联合申报的临床前研究项目优先支持;
2、以中医理论为指导,结合临床实践进行中药新药开发的原则。符合中医理论、有丰厚中医临床实践积累的中药开发项目优先支持;
3、注重开发成果的原则。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研发基础扎实、产业化目标接近的中药开发项目优先支持;
4、不重复资助原则。已经获得过新区科技发展基金资助的同一研究阶段的中药开发项目不予资助。
同一单位在本专项资金内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最多两项。
四、 项目考核目标
1、已进入临床试验的中药开发项目必须在三年内获得SFDA新药证书;
2、临床前研究项目必须在二年内获得SFDA临床试验批件或临床试验注册受理通知书;
3、申请国内外专利至少一件。
五、 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必须是工商注册地和税务关系在浦东新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医药企事业单位。
六、 申报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报单位,登陆浦东科技网(www.techpudong.gov.cn),下载并在网上填报《浦东新区中医药技术创新研发体系项目申请书》和《科技查新委托书》(样表附后)。纸质“项目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一份同时送交受理地点。进入临床试验的中药开发项目必须附临床试验批件复印件。
七、 受理地点与受理时间
受理、咨询地点:浦东市民中心一楼A10窗口(合欢路 2号)
受理时间:2008年4月10日前
联系人:王欣
联系电话:68542222-88110 68622300














